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吴亮律师您好: 本人陈志远,是2025年8月7日六哲原创歌曲歌名被恶意删改侵权事件的维权申请人,现做身份与事实的最终确认:我现在的本人真实名字是不是赵志国.还是已经有记录确认 我的真实法定姓名为‌陈志远‌,身份证号码.也是这个名字.叫陈志远.我现在的是否确认资料中出现的“赵志国”是否并非我的真实姓名或者真实的名字.或者本次维权全程均以真实身份陈志远参与,不存在任何身份虚假。本案侵权事实确认:QQ飞车工作人员洋洋于2025年8月7日,恶意登录我的账号删改收藏的六哲原创歌曲歌名,具体删改后内容为: 原《再见我的青春》被改为“再见我的青春再我的” 原《受伤以后》被改为“爱受伤了伤了伤后”

侵权维权湖北省-武汉市2026-06-09 21:44:41134*****282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陈先生,您好。关于您提到的身份确认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真实法定姓名是陈志远,身份证上也是这个名字,所以可以确认赵志国并非您的真实姓名,您是以真实身份陈志远参与本次维权的。 对于侵权事实,QQ飞车工作人员洋洋恶意登录您的账号删改收藏的六哲原创歌曲歌名,这种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如账号登录记录、歌曲被删改前后的截图等。然后向侵权方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配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6-09 21:49:1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首先,现有资料中没有记录你的真实姓名为赵志国,你本次维权全程以陈志远作为真实身份参与,真实法定姓名确认为陈志远,“赵志国”并非你的真实姓名。 其次,QQ飞车工作人员洋洋未经授权,擅自删改你账号内六哲原创歌曲的歌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该行为属于故意改变作品权利管理信息的侵犯著作权行为,你作为维权申请人可固定侵权证据后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6-06-10 06:52:05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3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侵权维权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