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需要我们签订补充协议,内容大概是:任职期间,如甲方因业务战略调整和经营状况需要,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涉及辞退、解聘等,甲方最高按照N+1进行补偿,不再承担任何其他经济赔偿及经济补偿;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诉讼仲裁。 请问,拒绝签订补充协议,需如何应对公司恶心为难。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5-28 17:09:32137*****72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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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92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补充协议的内容明显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法定情形外,不能随意解除,且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其次,协议中“不再承担任何其他经济赔偿及经济补偿”“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诉讼仲裁”等条款,限制了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权利,是无效的。 如果拒绝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为难的手段,但你也不必过于担心。你可以明确告知公司,该补充协议内容违法,你有权拒绝签订。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公司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的通知、沟通记录等。如果公司因此对你进行不合理的刁难,如降职、降薪等,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5-28 17:11:1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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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54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5-29 09:24:0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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