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2021年一月份赠予孙子127万买了房子,2025年4月份老人骨折起不来了,只靠着每个月的退休金生活,没有存款,孙子也不管老人死活,老人儿子没收入无法给老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今年4月份到法院起诉撤回赠予是不是时效过了?是不是需要改成要回部份钱款来保障老人今后生活?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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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律师月帮助1131人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你好,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法定期限是一年,自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算,比如孙子不履行赡养义务。2025年4月骨折后才发现对方不管不顾,现在起诉未超时效。但法院是否支持需结合证据,如医疗记录、沟通记录、孙子实际照料情况等。若撤销困难,可另案主张赡养费或要求返还部分款项以保障基本生活。回复于 2026-05-17 22:03:34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6-05-17 22:06:54
您好,撤销赠予和要回部份钱款起诉理由是一样的吗?需不需要改,2021年1月份拿钱去买的房子,2025年4月份骨折不能自理生活,到今年4月份法院立案,时效没过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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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6-05-17 22:08:32
另案不就是还要花钱起诉,现在还没开庭,更改起诉书要回部份钱款不受时间限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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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6-05-17 22:08:37
撤销赠与和主张返还钱款是两个不同案由,理由不能混用。赠与撤销需证明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且在知道事由后一年内起诉,你2025年4月骨折后知晓,2026年4月立案未超期。若无书面赠与合同,可能被认定为附义务赠与或借贷,需结合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补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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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6-05-17 22:09:23
你现在诉的是什么呢 先不用另诉 可以先按这个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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