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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后回门,举办酒席,未有劝酒行为。当事人自倒自喝,一口白酒下去当场醉酒,其父亲在现场。后将其扶到房间睡觉,当时没有明显异常,当事人父亲回家后,半小时之后,发现当事人面部乌青,没有呼吸,联系120,后抢救失败,现在当事人姐姐索赔120w,并且希望酒桌所有人担责,即使没有喝酒的。举办酒席的认为自己没有大责任,想要出于人道赔偿3w,并出资帮当事人完成后事。现在想要咨询,举办酒席的主要人什么责任,其他人什么责任。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2-08 11:22:4113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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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8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从法律角度讲,举办酒席的人如果未劝酒且已尽到照顾义务,责任相对较轻,但作为组织者,有一定安全保障责任,适当赔偿合情合理。 2. 其他同桌人,未劝酒且无过错,一般无需担责,但如果存在未尽到基本注意义务的情况,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3. 建议举办酒席的人与当事人姐姐协商,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争取达成和解,避免诉讼。同时,可建议其他同桌人适当给予人道主义补偿,以平息事态。
    回复于 2026-02-08 11:23:25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7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自身有过失,其他人担责不超10%
    回复于 2026-02-08 11:42:0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没有劝酒、赌酒、罚酒等行为,且尽到审慎注意与照顾义务的一般无需承担责任。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于 2026-02-08 12:33:00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72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都没有劝酒的话,这个是不存在过错和过失的。
    回复于 2026-02-08 15:16:48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53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举办酒席的人和其他人均是次要责任
    回复于 2026-02-08 17:41:1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饮酒行为负责,通常承担主要责任。举办酒席的主要人若未履行提醒、劝阻、照顾等安全保障义务,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已尽到义务,一般无需承担主要责任。未喝酒且无劝酒等行为的人,通常无法律责任,除非存在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等特殊情形。
    回复于 2026-02-08 20:55:4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27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没有劝酒不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6-02-08 22:32:0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任何劝酒的,也没有其他过错的,一般不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6-02-09 08:15:00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0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举办酒席的人需要承担补充的责任,其他人如果不是同桌的不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6-02-09 10:39: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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