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公司干了六年了,每两年一签固定期合同,签了三次了,合同到期了公司一直没通知我续签第四次劳动合同,在没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又继续上了四个月的班,因为之前和公司有医药费纠纷申请过劳动仲裁,我现在想离职,请问我这种情况下有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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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8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你的情况,这里有几个要点可以参考: 1. 关于经济补偿金。你已经连续工作六年,且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四个月,公司未及时续签合同,这期间应视为双方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如果现在你提出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 2. 关于失业金。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你的情况中,如果是因为公司未及时续签合同导致你离职,且你有求职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那么有可能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不过具体能否领取以及领取金额,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你的实际缴费情况来确定。 3. 解决方案建议。你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等,以便更好地支持你的诉求。回复于 2026-01-16 10:55:2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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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52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17 12:20: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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