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开会多次提交如果达不成业绩目标离职(有录音)并且按劳动法赔偿,但事后并没有完成任务也没有再提及,我现在想走,可以要求n+1赔偿嘛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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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845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一般不能直接要求 “N+1” 赔偿。“N+1” 赔偿仅适用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这三种情形且用人单位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的情况。你可与单位协商,看能否争取按承诺获得相应补偿,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单位是否应支付补偿及补偿标准。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6-01-06 10:29:5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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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07 11:14:3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首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领导在开会时提到如果完不成业绩目标就离职,这并不构成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依据。如果公司没有正式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你主动离职,通常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 其次,如果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完成任务后提及离职事宜,你可以先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的真实意图和后续安排。如果公司明确表示不再追究业绩问题,你可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 最后,如果你认为公司的行为对你造成了影响,可以咨询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了解是否可以通过仲裁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离职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必要时使用。回复于 2026-01-15 11:40: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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