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穿孔店当学徒 口头说要交押金 离职后不给押金是违法的吗 钱可以要回来吗
劳动争议山西省-晋中市2026-01-04 19:51:26175*****77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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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正式签订的押金应当在劳动关系结束时无息退还,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口头要求交押金若未形成书面协议,取回应更具证据性。 2、离职后若用人单位拒退押金,先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对方出具书面退还或说明拒绝原因。 3、如协商不成,可采用以下路径:a)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申请调解;b)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要求返还押金并承担产生的必要成本。 4、准备材料要点:劳动合同、出示性证据(收据、转账记录、押金用途说明)、离职证明、相关沟通记录。 5、若对押金性质存疑,可咨询具体是否属于工资性扣除,原则上应有法定依据与书面同意。 6、总之尽量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解决,稳妥取回押金,避免额外损失。若需要,可提供具体情况帮助拟定沟通要点。回复于 2026-01-04 20:23:4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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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05 16:19:15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