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沈阳人张月以给我自己保单增值为由,诱骗我把钱转入平安产险公司,为三名陌生人缴纳保费,这三份保单完成过程全程我不知情,平安产险在没有签字,人脸识别及任何投保授权情况下,接收49411元为三名陌生人办理保险业务。我与张月、三名保单受益人无任何关联。张月行为符合三角诈骗么?可以立案么?谢谢您给指点明路吧。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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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845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张月的行为有可能符合三角诈骗,若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你转账,使平安产险公司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款项为陌生人办理保险,导致你遭受财产损失,且平安产险公司因业务性质有一定处分资金权限,符合三角诈骗构成要件。至于能否立案,因诈骗金额 49,411 元已达到诈骗罪一般立案标准(各地可能略有差异,通常为 3000 元左右),若你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能会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6-01-04 16:09: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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