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只给我一张试用期不合格告知书,让我明天不用上班。 2.公司不提供书面事实理由依据。 3.我该咋么办,明天要不去上班? 4.公司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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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先确认事实:试用期不合格告知书若有明确解除依据,且符合法定程序即可生效;无书面理由时,应要求对方书面说明理由。 2. 明天是否去上班:若已收到合法解除通知,且期限、程序符合规定,可按通知执行;若仍在试用期,且未收到正式解除通知,建议按单位正常工作日出勤,避免误解。 3. 书面证明与手续:公司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及解除原因,如仅给告知书,可向人事部门申请书面解除通知及劳动合同解除书。若拒绝,可留存证据(邮件、聊天记录、签收等)。 4. 合法维权路径:若认为公司程序不符,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建议的步骤:a) 与人事核对解除原因与程序;b) 要求出具正式的解除书面文件及社保关系变更通知;c) 如对方拒绝,保留证据,尽快申请仲裁。 6. 风险提示:若因未按规定出勤导致后续纠纷,需以实际情况为准,谨慎处理。回复于 2026-01-02 09:17:0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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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02 11:45:0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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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岁,弟弟陈良浩小时候把我头砸流血留疤,现在我向他索要500元医药费,他不仅赖账,还道德绑架让我给我爸付抚养费,想咨询律师这两件事的法律定性和我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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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上班时间在车上卸货摔下来,做CT说没什么大事,现在是轻微脑震荡和内伤,整天头痛,头晕,恶心想吐,自己有去医院检查拿药,这种算工伤吗?公司没有买医社保,17号出的事,现在没有任何表态和问候做了两次CT,拿了药,一星期以后复查目前停工吃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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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离职了现在还没结工资给我我现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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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3~6个月的工资,有钱就是不发工资,该怎样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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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需要离职嘛,拉长那边是说要么正常流程提前下个月走,要么急辞扣百分之30,然后今天去办离职人事那边说可以不扣需要部门那边申请,拉长说是人事要求的没有告诉我需要部门申请,那我准备扣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追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