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媳妇在结婚的时候买了一套房子,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当时首付是我父母给的钱!然后贷款,贷款现在还没还完,每个月的贷款都是我父母给我媳妇转账,然后她再还贷款!想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和我媳妇离婚,这个房子能不能不给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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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988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情况要点:房子两人名下,首付来自父母,月供由父母转给你媳妇再还贷,若离婚,房产归属按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但首付资金来源及还款责任需明确。 2. 可能争议点:房屋的所有权证是否包含你和你媳妇双方名义;首付资金来源是否因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共同财产,是否可分割;还款资金的来源与还款责任是否构成对方对房屋的出资或偿还义务。 3. 解决方案建议 - 及时整理证据:记载房屋购买合同、房产证、贷款合同、首付资金的来源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尤其证明首付由父母提供的证据。 - 与配偶协商制定分割方案:如双方同意,补充协议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比例、首付来源归属、未来处置方式等。 - 如涉及法院分割,主张共同财产性质并提出对首付及还款资金的归属证据,请律师评估具体比例。 - 考虑设立夫妻共同财产的变更安排,如婚前转为共同所有或设定还款分担比例的协议,以避免未来争议。 - 若保护父母资金,可考虑在离婚前对房产进行公证的财产状况说明,减少纠纷。 4. 风险提示:若对方不同意,可进入司法分割程序,法院将综合夫妻共同生活的贡献、实际出资、还款记录等因素进行判定。 5. 下一步行动: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咨询本地有经验的婚姻家庭律师,评估具体分割比例和可能的诉讼路径。回复于 2025-12-28 07:31:5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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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妻子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婚生子5岁半,就读幼儿园中班,双方目前未离婚,仅因家庭纠纷产生矛盾。涉案房产于2016年9月购买,登记在爷爷奶奶名下,由爷爷奶奶支付首付,婚后本人、妻子与爷爷奶奶共同偿还房贷,每月约5300元。妻子先要求将房产过户至夫妻二人名下,协商同意后反悔,提出要求爷爷奶奶支付40万元且不再要求过户,否则离婚并阻止孩子上学。40万元包含彩礼补差7万、结婚酒席8万、房贷25万,除房贷部分外均无法律依据。 半个月前妻子与本人带孩子到外婆家玩,直到现在孩子无法正常入园上学,并明确表示“不给40万不让孩子复学”。本人每日探望孩子,多次沟通要求孩子复学均被拒绝,本人无法带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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