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目前在一家门店上班,公司以变相降薪的方式逼我们自动离职,不想出一分钱的补偿的费用,请问怎么办?
劳动争议湖南省-长沙市2025-12-27 19:00:11185*****84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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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92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现实情况判断:用降薪或要求自动离职属于劳动关系中的变更条件,必须经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否则属于违法解除或无效降薪。 2. 首要步骤:保存证据,包括工资单、与单位的沟通记录、公告、群聊等,尽量截屏并归档。 3. 权利主张:若单位以降薪或强制离职方式侵害劳动者权益,可以主张返还原工资水平、追究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4. 具体做法:先向单位提出书面请求,要求以书面形式协商降薪比例、时间、补偿及安置,并明确不同意降薪的后果。若单位仍强制撤回或拒绝协商,立即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 5. 时间与程序:劳动争议时效通常为一年,需在知道侵权之日起一年内提起仲裁,时效过期要注意延期可能。 6. 同行建议:若工作岗位涉及特殊行业规章,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获取定价合理的证据与流程支持。回复于 2025-12-27 19:05:2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月帮助54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7 19:30:3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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