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5.11.12入职的一家工厂中介公司,入职前包括入职后我都有确认工价是否为22/时,也录了音,合同签的是17+1/时,工期是到2025.12.15,因为我的岗位没有找到人替所以我2025.12.19才离职,结算工资的工作人员却说没有22都是17,当时的那个中介打电话也不接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能拿到22/时?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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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情况要点与核心问题 - 你入职前确认工资22元/时、录音有证据,合同却写17+1元/时,工作期至2025.12.15,实际离职日为2025.12.19,结算时工资被按17元/时结算。现在想要拿到22元/时。 2. 可能的法律依据与原则 -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用工规定,工资应以劳动合同和实际工作约定为准,不能以单方口头承诺或录音对抗书面合同重大条款。 - 工资待遇的变更需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否则以原合同约定执行。 - 如存在公司对工资标准无合法依据的扣发或克扣,属于违法行为,应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支付,并可索赔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 3. 建议的处理路径 - 收集证据:保存录音、对话记录、工资单、考勤、入职前邮件或聊天记录等,证明原定22元/时的承诺和实际工作安排。 - 与用工单位沟通:用书面形式提出工资异议,明确按22元/时执行的请求,附证据材料,要求对方给出书面答复与补偿时间表。 - 如对方拒绝或拖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仲裁申请材料,主张未按约定执行工资、违法克扣工资,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赔偿等。 - 单方口头承诺如无法证实,重点维护合同文本与考勤的实际执行证据,争取以实际工作时数乘以22元/时的标准支付。 4. 可能的结果与注意事项 - 若证据充分,工资按22元/时计算并追溯至实际工作日,劳动仲裁或法院通常会支持;若合同约定与实际口径存在冲突,法院会优先考虑书面合同条款。 - 注意时效,一般劳动争议申请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需特别说明或另行主张,但涉及拖欠工资的部分通常从应付日开始计算时效。 5. 其他提醒 - 如两次未能协商解决,可委托律师代理申请劳动仲裁,材料齐全将提高胜诉概率。回复于 2025-12-24 18:04:1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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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859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5 10:30: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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