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薪资核算错误,少给公司三位员工合计少发3500元,因此公司要求我离职,是否能要求n+1的赔偿 2、2018年入职时签署合同,只有我自己写了基本信息,公司并未盖章,且合同其中一份并未给员工,现目前还在职,是否算合同未续签 3、入职时并未购买社保,3个月后才购买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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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273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1、关于三名员工少发工资共计3500元和离职赔偿:在薪资核算错误的情形下,公司通常应补发不足部分,并按劳动合同及劳动法规定处理赔偿。n+1赔偿通常适用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结合实际解除原因、工作年限与协商结果来判断。建议先与公司人力资源沟通,书面核对应发工资明细并补发差额;若公司单方面解除需遵循法定程序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未盖章且未给员工一份且现仍在职:若未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且未获合法盖章,存在劳动关系但缺乏书面凭据的情况。原则上仍属劳动关系,需尽快补签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双方盖章;否则用工可能被认定为口头劳动关系,维权较困难。若公司拒绝补签,可以以事实劳动关系为依据,要求补签并约定岗位、薪酬、期限等;同时保存好工资发放、工作任务等证据。 3、入职时未缴纳社保,3月后才缴: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拖付属于违法行为。可先向单位催促补缴并补缴自始至今的社保及滞纳金,若单位拒绝可向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投诉并寻求依法追缴。若存在断缴影响社保权益的情况,可咨询补缴方案及相关权益恢复。 总体建议:尽快书面沟通并留存证据,必要时在地方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启动仲裁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需要,我可协助整理证据清单与诉求要点。回复于 2025-12-24 08:10:1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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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6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4 12:06: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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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父亲是工人,被一名老板(包工头)雇去给私人家中干活,作业中从不到1.5米架子上掉下来,脚崴了(脚肿了,再做针灸治疗),骨头没事,现在老板只给药费报销,医生嘱咐需要静养50天左右,我该怎么去跟老板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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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1岁,在读大学生,2026年6月入职一家直播公司做主播,未签书面劳动/劳务合同。入职时老板微信明确约定月薪10000元、月休4天,后因直播数据不好,经协商同意将月薪降至5000元,未来表现好可升回8000元。7月初我向老板提出“这个月应该恢复8000元了吧”,老板当场回复“没问题”,但该次涨薪约定没有聊天记录,只有我与同事事后聊天时提到过老板答应恢复8000元。7月24日离职,实际工作23天。今天老板仅按4259元支付,并否认曾承诺恢复8000元,称此前另行制定的直播奖励可以抵工资,但我认为奖励与固定工资是两回事。我目前尚未收款。请问我如果提起诉讼的话,胜诉概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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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就是7月1号被叫回来这边上班提前半个月提了离职,但是到8月15号只发了一半的工资,然后老板跟我说我不要拿这个威胁他然后我这边还了2000多,身上就剩几百块钱,买不了票,回不了家,我只想要我自己的工资,让我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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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一人骗我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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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位置,但离现在办公的位置超过五十公里了,但可以拿赔偿,赔偿是只愿意出N的一半,公司说不怕拖我们一年,一年之后我们也找到工作了,也没有办法去申请失业金了,这个怎么办,想拿满赔偿,也想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