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问题且已经明显经营不善 我们从10月13日左右开始上班 11月20日发工资说压一个礼拜工资,然后这个月已经晚了三天,一直拖今天说明天 明天说后天,很多供货商也在找他要钱,我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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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先确认劳动关系与欠薪事实:尽管未签劳动合同,若你们已稳定在公司工作、用工人持续性‘工作即工资’的情形,仍可主张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未签合同的双重赔偿。 2. 证据留存:整理工作记录、出勤、工资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拍照存证,尽量收集三个月内的证据。 3. 维权路径:第一步走劳资纠纷仲裁,提交欠薪申请;如裁决不执行或对方拒绝支付,可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后再诉讼。 4. 具体救济:应得工资、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工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未签合同产生的工资、双倍工资、以及规范化的社会保险/公积金问题也可追溯。 5. 公司经营困难与风险:若确实经营困难且无力支付,可结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请减免或协商分期,但需保留追偿权利。 6. 实操要点:尽快向单位发出书面催告,明确要求即时支付并补签劳动合同、完善社保。若对方仍拒绝,立即启动仲裁程序。回复于 2025-12-23 19:08:1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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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4 12:06: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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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岁,弟弟陈良浩小时候把我头砸流血留疤,现在我向他索要500元医药费,他不仅赖账,还道德绑架让我给我爸付抚养费,想咨询律师这两件事的法律定性和我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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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上班时间在车上卸货摔下来,做CT说没什么大事,现在是轻微脑震荡和内伤,整天头痛,头晕,恶心想吐,自己有去医院检查拿药,这种算工伤吗?公司没有买医社保,17号出的事,现在没有任何表态和问候做了两次CT,拿了药,一星期以后复查目前停工吃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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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离职了现在还没结工资给我我现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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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3~6个月的工资,有钱就是不发工资,该怎样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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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需要离职嘛,拉长那边是说要么正常流程提前下个月走,要么急辞扣百分之30,然后今天去办离职人事那边说可以不扣需要部门那边申请,拉长说是人事要求的没有告诉我需要部门申请,那我准备扣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追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