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5岁,10月8日在上班的途中,自己骑电动车摔跤导致腰椎骨折,手术之后目前在家休养。我在个体户老板公司上班3年,老板没有给员工买五险,也没有买意外险。请问我受伤的这种情况,我可以找老板赔偿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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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先确认关系与责任:你在单位经营的个体户里被雇用,若属于劳动者关系,老板对工作过程中的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未缴五险、未投保,也不能免除雇主的法定赔偿义务。 2. 赔偿主体与范围:可向老板主张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交通费等合理损失,以及可能的精神损害赔偿。若伤情构成工伤,处理途径不同,需走工伤认定与赔偿流程。 3. 具体步骤: - 收集证据:医生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摔倒经过证据、现场照片、同事证言、工资证明等。 - 提前与老板沟通协商,达成书面和解;如无法达成,向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伤情确认为工伤,按工伤保险及相关规定处理;若无五险,仍可通过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主张赔偿。 4. 重要提示:不论是否投保,劳动关系存在时均应承担基本赔偿责任。若证据不足,可申请律师援助或公益机构协助。回复于 2025-12-21 12:59:5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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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2 10:49: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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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岁,弟弟陈良浩小时候把我头砸流血留疤,现在我向他索要500元医药费,他不仅赖账,还道德绑架让我给我爸付抚养费,想咨询律师这两件事的法律定性和我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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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上班时间在车上卸货摔下来,做CT说没什么大事,现在是轻微脑震荡和内伤,整天头痛,头晕,恶心想吐,自己有去医院检查拿药,这种算工伤吗?公司没有买医社保,17号出的事,现在没有任何表态和问候做了两次CT,拿了药,一星期以后复查目前停工吃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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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离职了现在还没结工资给我我现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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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3~6个月的工资,有钱就是不发工资,该怎样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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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需要离职嘛,拉长那边是说要么正常流程提前下个月走,要么急辞扣百分之30,然后今天去办离职人事那边说可以不扣需要部门那边申请,拉长说是人事要求的没有告诉我需要部门申请,那我准备扣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追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