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2年的时候和一个公司签了购买合同。合同的总金额是10万。当时他们开了9万的发票,支付了9万的货款余的1万块钱有5000块钱保证金和5000块钱安装费。后来对方也一直没有开发票,我们这边也没有付款。这两天他们突然就把我们告了。中间也没有催款。也没有联系过。给他们老板打电话,老板一直都说哪有那么严重。我落实一下。再打电话他就说他生病了,公司的事情他都交给财务了。没有管,然后说落实一下。给他们公司另一个人打电话。说他不开票怎么给他付款,他说他不清楚。我现在离他那个城市特别的远。他一直不撤诉的话,我是不是还要去开庭?就1万块钱的事,觉得真没必要。我应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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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1440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即使距离较远,若对方不撤诉,你通常需参加开庭,否则法院可能缺席判决,你会因无法当庭举证、质证而面临不利后果。关于未开发票与未付款问题,若合同未约定先开票再付款,根据相关法律,开具发票是附随义务,支付货款是主要义务,二者不具有对等性,你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剩余 1 万元。若合同有相关约定,你需证明对方未开票导致付款条件未成就。建议你积极应对,可联系法院说明情况,如有必要可委托当地律师代理出庭,以维护自身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5-12-07 10:10:4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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