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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拆迁,补偿协议的权利人是:我、我爸、我妈、我爷爷、我奶奶,共5人。 2. 总补偿款60万打入一个以我爷爷名义操作的“虚拟账户”。 3. 随后,我们一家三口用该账户里的钱购买了总价80万的两套房子,差额我们家自己补,房产交易中心由我爷爷签字支付,动用了补偿款60万。 4. 房产证登记在我们一家三口名下。 5. 我爷爷现已去世,我姑姑认为房产中有爷爷的遗产份额,要求分割。 6奶奶不管事情,姑姑要等奶奶去世后再起诉我们家,

其他上海市2025-12-05 13:27:59139*****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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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2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这个需要分割出你爷爷的遗产,然后按照法定继承由所有继承人分割。
    回复于 2025-12-05 13:29:1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7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当初爷爷让你们买这个房子的时候,有说他的部分如何处理吗?赠予给你们?
    回复于 2025-12-05 13:31:10 咨询他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53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主张您爷爷的份额已经赠予给你们了,建议一对一咨询我深度沟通
    回复于 2025-12-05 13:32:5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补偿款有爷爷份额,但房子登记在你们一家三口名下,且购买时动用补偿款可视为家庭内资金使用安排。姑姑主张房子有爷爷遗产份额较难成立。建议你们保留好购房出资等相关证据。若姑姑起诉,积极应诉,以证据证明房子归属。目前可和姑姑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和平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回复于 2025-12-05 13:34:1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7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中有属于爷爷的一部分,是属于他的遗产。
    回复于 2025-12-05 13:49: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在你们一家三口名下,若无证据证明登记错误或存在其他特殊约定,房产应属你们一家三口所有,你姑姑要求分割缺乏法律依据。
    回复于 2025-12-05 15:08: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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