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起诉离婚男方承认三金在他手中,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返还三金吗,女方没有发票和克重了
律师回复
-
-
-
-
李志峰律师月帮助1人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法律上对彩礼返还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三金属于彩礼性质,且符合上述法定的返还情形,女方有权主张返还。 证据方面:虽然没有发票和克重证明,但如果男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已经承认三金在其手中,该承认属于自认事实。根据民事诉讼中自认的规则,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所以女方在第二次起诉时可以以此为依据要求男方返还。不过,法院在审理时还可能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三金的性质是否确实属于彩礼、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等,来最终确定是否支持女方要求返还三金的诉求。回复于 2025-11-28 07:35:46 咨询他 -
-
-
相似问题解答
婚姻家庭热门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
男方精神出轨,家有7岁男童但是我不打算带走,但是孩子户口是跟我一起在房子上,仅有一套房及各自的存款,首付是他父母出的,现在还有共同公积金共同贷款,男方平时出大头,我负责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工资各保存各的,如果不离婚,打算分居,怎么起草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保护我和孩子的利益?如果离婚,需要做什么准备,保护我和孩子的利益?
-
你好,我想离婚,受不了,过起太累了,很压抑
-
房子和养猪场申请批地是以爷爷名义申请、爷爷去世后房产证才下来现在写的是爸爸的名字(实际经营是爸爸和三爸一人一半)当时修猪场费用是70万左右 贷款60万阿姨出资5万 猪场经营期间阿姨未参与经营常年务工在外 后面每年基本盈利到爸爸手20万 在这猪场经营期间爸爸已经转账给阿姨10万左右 剩余盈利用于还账 现在还有26万外债(爸爸和三爸一人13万)阿姨和爸爸要离婚要求评估房子和猪场市值 分财产这种情况怎么分 能分多少
-
我和他与2025年2月份定的婚,在2025年8月1日领的结婚证,与2026年4月初领了离婚证(和平离婚)他想要我去除到房产证上的名字,银行不同意,因为他的房屋是贷款的还没还完,我现在只想快点去除上面的名字还有就是彩礼及其他费用我该归还一半还是全部归还
-
男方长期出轨多人,而且销毁证据,目前有一小孩,想离婚,请问怎样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