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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我是女方,五金在男方手中,没有克重和发票等证明价值的单据。有和男方的聊天记录证明五金在他手中,结婚3年,分居一年,可以要求返还五金吗

婚姻家庭广东省-东莞市2026-06-01 20:16:391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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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朝春律师
    月帮助92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
    起诉需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到法院去立案。
    回复于 2026-06-01 20:18:07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34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返还五金。
    回复于 2026-06-01 20:18: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五金一般认定为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过通常无需返还,但五金现在实际由男方占有,你无法提供购买凭证证明价值,主张分割折价款难度较大,可请求法院确认该物品归属或进行分割。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6-01 20:43:34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8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需要已离婚为前提提出
    回复于 2026-06-01 21:04:1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49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五金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即使没有发票克重单据,聊天记录能证明男方持有,法院通常会结合生活常理认定其存在。分居一年不影响财产分割权利,你有权主张返还或折价补偿。建议尽快整理聊天记录并申请证据保全,同时收集其他能佐证五金价值的线索,比如购买时的转账记录、同款商品市场价等。
    回复于 2026-06-01 21:08:0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2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回复于 2026-06-01 21:51:3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的情况,结婚时的五金属于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返还的。虽然没有克重和发票,但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五金在男方手中。你可以先尝试和男方协商,看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五金。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提供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来证明五金的存在和归属。
    回复于 2026-06-01 22:01:01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97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回复于 2026-06-02 07:00:17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3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作为彩礼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回复于 2026-06-02 09:39:52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130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男方返还五金或折价款。没有能够证明价值的单据,也可以用聊天记录说明五金实际存在,但对于价格认定较为困难。
    回复于 2026-06-02 09:42:45 咨询他
  • 陈彬彬律师
    月帮助218
    上海三方(杭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需要返还,但是需要您来举证。
    回复于 2026-06-02 16:25: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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