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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阳区11月15日晚 同房屋租赁中介看房,期间中介口头告知要租的房屋为民用水电,整体觉得可以接受,故签了一年期的租赁合同但之后,11月16日查电费单价最终显示为0.85元/度。租赁合同未对水电费价格进行约定,微信聊天记录仅有我问对方,说是民用水电为嘛单价显示还是高于0.58的单价电费,对方说等等在调整的记录,以及后面对方诡辩说0.85就是民用水电的第三档的通话记录。在协商对方并不愿签订关于水电费差额替我补缴的补充协议,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对方存在欺骗行为诱导我签下租赁合同而主张合同无效吗?胜算大吗?需要最好再提供哪些证据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11-17 01:22:4317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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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隋玉军律师
    月帮助65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通过录音,聊天等固定好对方一开始就存在隐瞒事实,欺诈的情况
    回复于 2025-11-17 06:58: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7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不能主张合同无效,但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中介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胜算取决于证据是否充足,现有聊天记录可作证据,还可补充看房时的录音、中介宣传资料等能证明其曾承诺民用水电的证据。
    回复于 2025-11-17 07:44: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4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11-17 09:07: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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