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纠纷。起诉状上事实无理由一栏这样写的, 2020年10月6日,广安市广安区天下豪庭业主委员会与重庆海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经协商一致签订《广安市广安区天下豪庭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止,收费标准为电梯住宅1.00元/月·m²、商业物业1.50元/月·m²,按月或季度或年缴纳。天下豪庭2-1402业主李月玲,住宅面积112.24m²,自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期间未缴纳物业费共计1458.6元。 我也不知道到期后,他们有没有跟业委会签订什么协议,我不交费的原因就是最后一年服务差,千方百计用大修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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