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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加班的情况下工资是7550+500(岗位补贴)+150(全勤奖)。加班工资是33.5一个小时,不论超过八小时还是节假日。现在由于公司业务缩水,准备把我们的加班工资降到15一小时。这算不算是在变相的赶我们离职。 原来给的加班工资33.5是低于基本工资的,加班也没有翻倍,如果仲裁,可不可以要求补加班费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通市2025-11-04 13:28:0713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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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179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11-04 13:29:14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4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补,加班费不能按照他算的,有法律规定,节假日三倍等,可以联系我帮你仲裁。
    回复于 2025-11-04 13:32:4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35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降低加班工资可能有变相赶人离职嫌疑。原来加班工资低于基本工资且未翻倍,若仲裁,可要求补加班费。解决方案是先和公司协商,指出降薪不合理及应补足加班费;协商不成,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加班事实和工资情况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5-11-04 13:34:00 咨询他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78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算是恶意要求降薪,可以仲裁
    回复于 2025-11-04 13:58:09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99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补加班费。。
    回复于 2025-11-04 14:07: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6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04 14:28: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8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降低加班工资可能构成变相赶员工离职,具体需结合公司行为意图及相关证据判断。因原加班工资低于法定标准且未按规定翻倍支付,若能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公司补足加班费差额。
    回复于 2025-11-04 15:32:4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10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仲裁主张加班费,加班费是按照平时工资的1.5被计算
    回复于 2025-11-04 16:09:5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79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加班费只要不低于法定的计算标准就不违法
    回复于 2025-11-04 18:11:1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11-04 18:12:05

      如果按照你的标准来算的话,是低于法定的标准,那就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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