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企业工作13年,现在企业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有几个问题: 1. 我需要如何维权才能获得2N赔偿金? 2. 我于今年2月做甲状腺癌切除手术,3月休假一整月,目前如果单方面辞退我,是否属于医疗保护期?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补助? 3. 可否申请年终奖? 4. 对未休完的年假,按什么标准发放?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5-11-02 17:32:39135*****50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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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54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1-03 10:56:15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