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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前夫在2024年初离婚,有一个六岁的男孩,离婚协议上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所有,母亲随时有探望权,不出抚养费,但是现在,我前夫只让我隔两个月左右去看孩子,并且在两天之内必须把孩子送回去,我想在孩子放寒暑假的时候,我把孩子接我这边来待一个假期,但是孩子爸爸死活不同意,可是孩子虽然归他,但是孩子平时都是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我前夫很少去看孩子,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有权利在孩子寒暑假的时候,把孩子接过来待一个假期吗?另外如果在孩子8周岁以后,孩子有权利选择和谁生活吗?我有权利把他争取回来吗? 我这问题有点多, 麻烦您了律师

其他吉林省-白城市2025-10-25 13:58:25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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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48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孩子同意的话,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回复于 2025-10-25 14:01:17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还是协商,8岁后看孩子意愿,可变更抚养权
    回复于 2025-10-25 14:02: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探视方式和时间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因此你有权与前夫协商在孩子寒暑假时将其接来待一个假期,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孩子 8 周岁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意愿在抚养权变更问题上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若你能证明前夫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你有权争取抚养权。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0-25 14:04:3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9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孩子自愿跟您,有机会变更抚养权
    回复于 2025-10-25 14:46: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4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5-10-25 14:49:0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54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1.写的随时探望,但具体方式需经法院明确,否则容易起矛盾。2.8岁以后跟谁抚养听孩子意见,有希望,需要他本人表态,可以私信帮你写文书起诉到法院变更抚养权或者探望方式
    回复于 2025-10-25 14:49:3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72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有权利和对方协商寒暑假接孩子过来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探望方式。另外,8周岁以上孩子在父母抚养权争议中有选择随谁生活的权利,你可在那时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会尊重孩子意愿并结合双方抚养条件判决。建议先和对方好好沟通,若沟通无果,及时走法律程序维权。
    回复于 2025-10-27 12:01: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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