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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作协议,写着不满一个月前七天培训期不结算工资,他把我辞退了,9.16入职10.9辞退,除去假期共出勤14天,说没有满一个月不给前七天的工资且按东莞最低薪资标准1900计算,现在薪资标准是2080,那这种情况是按协议写的1900还是2080,目前他给我看的薪资条是只支付后七天工资,共511元,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

其他广东省-东莞市2025-10-11 04:35:3813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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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8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建议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于 2025-10-11 07:26:0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1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5-10-11 08:23:0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5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建议仲裁或者诉讼主张权利
    回复于 2025-10-11 09:05:1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8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合法。合作协议中 “不满一个月前七天培训期不结算工资” 的条款违反劳动法,应认定无效。同时,根据东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 2080 元 / 月,工资应按此标准计算,用人单位需足额支付你 14 天的工资。
    回复于 2025-10-11 09:10: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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