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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妹妹是未成年10月1的时候入职了一家火锅店,一直工作到8号,到了8号晚上火锅店的人给我们说要辞退我们并且工资要扣出一半,辞退的原因是不爱笑,请问这合理嘛

其他山东省-临沂市2025-10-09 08:48:4518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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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0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扣工资违法,辞退违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5-10-09 09:00:52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6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合理,工资需要正常发放,你们可以去火锅店对应的劳动局反映
    回复于 2025-10-09 09:18:3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合理,属于非法解雇,可以仲裁主张非法解雇的赔偿金
    回复于 2025-10-09 09:37:34 咨询他
  • 张媛媛律师
    月帮助37
    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没有权力无故克扣工资。如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能胜任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于 2025-10-09 10:05: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合理且可能违法。若妹妹已满十六周岁,根据《劳动法》,工资应全额支付,火锅店以不爱笑为由辞退并克扣一半工资,缺乏合法依据,属违法解除且克扣工资行为。若妹妹未满十六周岁,其属于童工,火锅店雇佣即违法,更无权克扣工资。
    回复于 2025-10-09 10:06: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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