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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洛阳一家公司工作,但近三个月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每次都是100或者200的给。所以我就离职了,但离职前几天我急需用钱就拿了老板钱包里的70元,临走时还偷偷灌了老板一瓶酒

劳动争议河南省-洛阳市2025-10-07 23:45:0715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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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行为属于盗窃,建议自首处理。拖欠工资另行处理
    回复于 2025-10-08 00:39:37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757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金额不大,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
    回复于 2025-10-08 08:50: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老板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你可通过与老板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同时,你私自拿老板钱包里的钱和酒也属违法行为,虽金额和价值较小,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老板有权要求你返还财物和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10-08 09:36:59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1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的行为不合法的。建议你和老板协商解决。
    回复于 2025-10-08 11:11: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0-08 11:59: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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