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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水沟是几十年历史就存在的排水沟,贴近山体,主要功能是排水泄洪,如今邻居说这条水沟他要修缮,明沟改暗沟,未经允许私自在上面做盖板,说保证我方出水就可以了。但是他先前在矛盾仍存在、村镇正处理的过程中,几次有过堵塞水沟的情况,私自安排挖机试图破坏原状,因此对其所说“保证通水”一事,我方对他的行为及信用完全不存在了。可以理解为对方是以修缮之名,逐步将水沟区域占为己有!如今他将这条水沟起诉到法院,他的诉求是让法院同意他修缮水沟,我方不能阻拦。法院能这么判处吗?

其他江西省-上饶市2025-10-07 15:29:5015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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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8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法院通常不会仅因邻居诉求就判处同意其修缮水沟且我方不能阻拦。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邻居此前有堵塞水沟等不良行为,若其修缮行为可能影响排水泄洪或侵犯我方相邻权,法院不会支持其诉求。
    回复于 2025-10-08 09:45:3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67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法院是否判处要结合证据看。邻居虽称修缮水沟,但之前有堵塞、破坏行为,其信用存疑。若能证明其有占为己有的意图,法院不一定支持其诉求。你方应收集邻居此前不当行为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村镇处理记录等,向法院说明其行为存在风险。在法庭上充分表达担忧,要求保障自身排水权益,避免邻居借修缮之名侵占。
    回复于 2025-10-09 23:40: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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