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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账号不知道是第几任号主,卖掉后被第一任号主找回了,但是我跟买走账号的人签订了合同,合同内容让我赔偿双倍,这是否合理,我已经配合找第一任号主协商,但是无果,我是否需要付法律责任

合同纠纷浙江省-宁波市2025-10-07 02:05:5515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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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买卖账号属于违法行为,合同无效。
    回复于 2025-10-07 07:22:2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合同约定双倍赔偿若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通常是合理的。你作为卖方,有义务保证账号无权利瑕疵,现账号被找回,导致买家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若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存在免责事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5-10-07 07:58:4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双倍赔偿过高,不合理,但肯定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回复于 2025-10-07 11:00:3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10-07 17:18: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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