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被一个逆行喝酒骑电动车的人撞伤,导致左手手背第三根骨头骨折,当时医院建议立即住院然后做手术,我怕耽误事就先回家,准备第二天再查一次,第二天去另一家医院再看一下选择了保守治疗先打石膏,周期4-6周以后再复查看需不需要做手术,在医院打完石膏后我跟肇事者就下楼协商这个事,定了所有治疗费用加误工赔偿一共1.3万,于30号结清,到了30号给他打电话就开始说没钱,我就准备起诉他,我是开店的,但是营业执照法人名字不是我,是我的亲姐,开的是餐饮店,所有后厨做饭的活都是我一个人,现在因为手受伤特别不方便,导致店里不能正常经营,营业额严重受影响,很恼火,决定让他赔偿所有损失,想咨询该怎么追究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9-30 18:08:2815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