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我们工厂1至8月份订单不足,工厂采取有订单就上班没订单就放假只发基本工资的模式,现在9月份开始有订单了,就要求一天工作12小时其中8小时是基本上班时间,再除去吃饭时间剩下的时间算加班但不给加班费,加班时间用来冲抵前期放假的天数。这样是否违法,违反了哪些法律。感谢回答

劳动争议安徽省-合肥市2025-09-25 16:33:04181*****952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191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不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5-09-25 16:34:1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工厂做法违法。《劳动法》规定,加班需支付加班费,不能用加班时间冲抵放假天数。加班应按1.5倍、2倍或3倍工资支付报酬。您可与工厂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9-25 16:38:5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可以申请仲裁维权要求支付加班费
    回复于 2025-09-25 17:01:4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工厂的做法违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其违反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且延长工作时间未与员工协商,未按标准支付加班费,还存在用加班时间冲抵放假天数变相克扣工资的问题。
    回复于 2025-09-25 19:02: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26 10:54:03 咨询他
  • 占正东律师
    月帮助27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这个看公司执行的什么工时制?还要看单位规章制度如何约定?
    回复于 2025-09-29 21:06:35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