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张三组织的下班后的饭局,李四、王五去的,李四结的账,全程没有劝酒、强迫性饮酒,酒后,李四送张三安全回到家,然后自行回家。 第二天,早上张三正常上班,中午单位外出时,在路上突发脑出血,请问需要李四承担责任吗?

其他山东省-青岛市2025-09-18 20:29:37185*****587

分享

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李四无需承担责任。因饭局中无劝酒等行为,且李四已将张三安全送回家,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张三是在第二天上班外出时突发脑出血,与饭局饮酒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回复于 2025-09-18 20:33:2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目前情况看,李四大概率不用承担责任。饭局无劝酒、强迫饮酒行为,李四还送张三安全回家。张三第二天中午突发脑出血,与前一晚饭局无直接因果关系。解决方案:若张三家属要求李四担责,李四可收集饭局无劝酒等证据,如在场人证言等,表明自己无过错。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9-18 20:35:56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757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属于自身疾病导致的,跟李四没有关系,李四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回复于 2025-09-18 20:55:3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和李四没有什么关系。
    回复于 2025-09-18 21:04:1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回家是正常的,这个不能证明是跟喝酒有关
    回复于 2025-09-19 16:02:4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7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