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本人在8.30日在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中路169号金鹰国际购物中心F1,老庙黄金(汇金专卖店)购买了一款价值11731的黄金,购买时店员并没有告知是一口价黄金,店员跟我们说黄金重量十克左右差一点是十一克,实际是8.46克重,黄金实际重量和他们口中描述重量两者不符。另外金店没开发票给我们,只给我们置换票据,侵犯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一些列权益,这次本人的诉求是两种选择1:要求老庙黄金店退货退款2.要求老庙黄金店补上中间差的黄金重量的价钱.

侵权维权江苏省-盐城市2025-09-17 21:17:06130*****101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的情况,金店未告知是一口价黄金且重量描述不符,还没开发票,确实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先和金店协商,明确提出退货退款或补差价的诉求。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从法律角度,您的诉求合理,有证据证明店员描述与实际不符,主张权利获支持可能性较大。记得保留好购买凭证等证据。
    回复于 2025-09-17 21:21:10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3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9-17 22:03: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店员未告知是一口价黄金且实际重量与描述不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你可据此要求老庙黄金店退货退款或补上黄金重量差价。同时,金店未依法开具发票,你可向税务机关举报其违法行为。
    回复于 2025-09-18 10:40:06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3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