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关于楼房公共下水管道,楼房高三十层,我楼房公共下水管道检修口,在6层,12层,18层,24层,我是19楼,楼下十八楼有公共检修口,装修时没有留公检修口,我楼上一年通五次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十八楼拒不配合打开公共检修口怎处理

婚姻家庭广东省-韶关市2025-09-16 19:02:22139*****561

分享

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公共下水管道属于共有部分。十八楼业主有义务配合打开检修口以维护公共设施正常运行,你可先与十八楼业主协商,协商不成可请物业或居委会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配合维修义务。
    回复于 2025-09-16 19:12:1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0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向居委会反映协调,不行的话可以诉讼
    回复于 2025-09-16 20:02:3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可以尝试与十八楼业主再次沟通,说明打开检修口是为解决公共问题,对大家都有益。若沟通不成,可找物业协调,物业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正常使用。若物业协调无果,可收集楼上频繁疏通仍未解决问题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十八楼业主,要求其配合打开公共检修口,以保障公共下水管道正常使用。
    回复于 2025-09-17 13:15:4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0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建议还是找你们物业公司来处理
    回复于 2025-09-17 16:22:1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9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