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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父母转款到女方卡里备注100万元,现在双方感情破裂,女方要求男方将持有50%转到婚生女名下,男方父母能要求女方将购房款还回去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9-22 15:26:1813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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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4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当时没有明示是对一方的赠与或者是借款,一般被认定为属于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
    回复于 2025-09-22 15:27:21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9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当初对这个款项有没有具体约定,是赠与,还是借款,还是什么钱?
    回复于 2025-09-22 15:30: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3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男方父母能否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需视款项性质而定。若转账时有借条等证据证明是借款,或能证明转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成就,男方父母有权要求返还;若无法证明是借款或附条件赠与,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男方父母则难以要回。
    回复于 2025-09-22 15:38:31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29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如果只是备注100万,并未备注说明是赠与给儿子还是儿子和儿媳,属于赠与给你们双方的,你不需要还回去。
    回复于 2025-09-22 15:39:0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33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得看这100万性质。若明确是赠与女方用于购房,一般要不回;若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如结婚等),男方父母可要求返还。解决方案是先协商,明确款项性质,若协商不成,收集转款备注、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定款项性质及是否需返还。
    回复于 2025-09-22 21:31: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8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9-23 10:24:3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6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当时男方父母给这个钱是赠与还是借款?
    回复于 2025-09-23 18:35: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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