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想咨询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伤着为我母亲,今年55岁,与我父亲共同经营一家电动车店。 约十天前,我母亲在店门口被一辆拉牛车未关牢的笼门砸中面部,当场昏迷流血,面部多处淤青和伤口。对方已付医疗及住院费,检查后为轻微脑震荡但并为脑出血,母亲仍偶有意识空白症状,且面部受损。 除已产生的费用外,我们担心后续可能出现更严重的后遗症,想了解可索赔哪些费用(如误工、护理、营养、伤残鉴定及精神损失等),需要提前开具哪些材料,以及如果希望对方能继续为后续可能恶化的病情负责该如何交涉 如果方便的话,可否麻烦律师帮我们列一份赔偿清单

交通事故甘肃省-酒泉市2025-09-14 12:44:29133*****294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除已产生费用,还可索赔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误工费需提供店铺经营流水等证明收入减少;护理要护理人员收入材料;营养可参考医嘱。若做伤残鉴定,等治疗终结去有资质机构鉴定,结果可作为索赔依据。和对方交涉时,保留好所有资料,签协议明确对方对后续病情负责。赔偿清单因情况而异,建议先做鉴定确定损失再列。
    回复于 2025-09-14 12:51:46 咨询他
  • 符志峰律师
    月帮助11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我是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专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符律师。如果你有代理案件的需求或是其他方面的法律咨询需求,可以私信我
    回复于 2025-09-14 12:56:3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9-14 15:53:05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