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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老家房子修缮,找的水电工人,在25年1月份,当时已经快完工了,突然从2m高的架板上摔下,另一个工人让他从有路的这一边下来,他偏要从没有路的另一边下来,然后后脚跟骨折,当时要求他去医院做检查,他说没事,回家去过后,他要求去医院检查,我们应他要求,去医院了,然后从1月份进入医院到出院,所有医疗费用以及护工费,我方出了几万块,出院过后,还在休养期间,伤方还去外省玩过,现在9月份了,去鉴定残疾报告,十级伤残,前两天还到处去吃酒,于今早25年9月11日早上5点多,伤方要求我方赔偿18万多各种费用,我方要如何处理?

其他贵州省-毕节市2025-09-11 12:38:5418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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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属于承揽关系,你们不用担责
    回复于 2025-09-11 12:51:0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03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要求对方去起诉,由法院公正判决
    回复于 2025-09-11 15:17:3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你作为接受劳务方,可能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工人未听从建议从无路一侧下来,存在明显过错,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你可与伤方协商,根据其实际损失和双方过错程度确定合理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可让对方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9-11 17:22:0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这边找的人是没有资质的话,你作为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跟对方协商
    回复于 2025-09-11 18:42:1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工人自身有过错,从无道路一侧下来致伤,应自行担责部分损失。其次,其休养期去外省玩、到处吃酒,可作为其伤情不严重的证据。你们已承担医疗费和护工费。对于其18万赔偿要求,可先协商,指出其过错及不合理之处,降低赔偿额;协商不成,可让对方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等因素判决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5-09-11 22:09: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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