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湖北恩施幼儿园一名事业编制老师,暑假期间以出国探亲为由从教育局取出护照,来到美国。8月25日幼儿园开学上班,我没及时回国,便上交了辞职报告。现在教育局要以解聘开除我,并且之前工作9年8个月上交的社保也无法在解聘后享用。请问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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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3693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首先,教育局以解聘开除需有合法依据,若其无正当理由解除,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关于社保,工作期间缴纳的社保不会因解聘就无法享用,你可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部门咨询确认权益。若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建议收集好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回复于 2025-09-05 15:43:12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9-05 16:07:04
你好,吴律师,因我出境未归,单位8月25日开学上班,才上交辞职报告,个人做法已构成事实,我接受被开除。但是单位告知之前所交的9年8个月社保不算工龄,这让我不能接受,请问下一步我应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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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3251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若未按规定程序辞职,教育局有权解聘开除。但社保权益不因解聘开除而丧失,辞职后可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就业地,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可先与教育局沟通,了解具体处分依据和社保处理政策,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回复于 2025-09-05 16:19:35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9-15 19:18:40
你好,我能接受被开除工作,现在单位要求必须本人回去办理辞职各项事宜,我现在确定人不能回国,可以找委托人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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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9-15 19:22:48
可以委托授权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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