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一直在一个个体经营户的小店上班三年 未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是正常发放的 9月1日起新法规需要缴纳社保 老板说可以缴纳 那么之前没有缴纳的 我可以追溯前3年的吗?或者老板不缴纳 辞退我 我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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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39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可以追溯前三年社保。你可先和老板协商补缴,协商不成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其责令老板补缴。若老板因不缴社保辞退你,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收集工作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回复于 2025-09-05 10:32:38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9-05 10:34:22
老板还有一个公司 现在说和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到公司 用公司正规缴纳 那之前的个体经营户工作的三年还能追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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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9-05 10:34:57
如果我现在也不干了 我工作三年 最多可以追溯3个月的公司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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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9-05 11:03:25
可以投诉到税务局的
刘蓉律师月帮助247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9-05 15:13: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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