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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年前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纠纷,通过法院民事调解,现在对方当事人对于18年前的民事调解书不认同了,在9年前就提起过诉讼,但是被法院驳回,我们现在在已经确权到我名下的土地上倒场坝,对方阻拦施工,综治办来调解,同意了让对方去找当时开庭时的类似于笔录的东西,还让我们双方签协议,我方十天内不要施工,对方十天内提供不出证据就放弃,到时候再阻拦施工才以寻衅滋事拘留他,等于说综治办的意思是,没这个协议不好随便拘留他,对方签了这个协议才好拘留他,但是权属证明就是我的,这种行为就是侵权,不是土地纠纷了,综治办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

其他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5-09-03 15:23:5915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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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综治办也没有权利办理拘留,只能办理调解,但是否同意那个协议,这个你们有自主权
    回复于 2025-09-03 15:31: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综治办这种做法是合法的。综治办基于调解目的,要求双方签订协议,设定对方提供证据的期限及相应后果,是为了更妥善地处理纠纷,避免矛盾激化,且在对方届时仍阻拦施工时,可依据协议及相关规定,以寻衅滋事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符合纠纷调解及治安管理的相关原则和程序。
    回复于 2025-09-03 16:01: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综治办做法有一定合理性,签协议可让处理更合规,也给对方举证机会。目前土地已确权给你,对方阻拦属侵权。若对方十天拿不出证据还阻拦,可按协议要求处理。你也可保留对方阻拦施工证据,若后续对方仍不停止,可再次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9-04 18:32: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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