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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始于2月10日~终于8月23日 老板在​8月23日给我开除了 这时还有20500没接 ​从8月23日开始到现在发消息不回打电话不接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站前馨村(东区) ​疑问:现在我不在江苏省了怎么要回工资 详细:​他是做挖掘机行业的我是他的驾驶员我未成年而且他知道我是未成年就录用我了 他6月 7月都没有给我发工资 然后再8月23日的时候给我开除了 开除后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

劳动争议江苏省-扬州市2025-08-28 13:01:2519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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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老板招用未成年且拖欠工资违法。你虽不在江苏,也可通过线上途径维权。先收集能证明你工作及工资情况的证据,像聊天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线上投诉,或在劳动仲裁委官网申请仲裁。劳动监察和仲裁都能帮你追讨工资,对于招用未成年情况,他们也会依法处理。
    回复于 2025-08-28 13:08:2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4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委托律师,你本人不到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5-08-28 13:33:0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28 14:14:0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3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8-28 14:34:1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保存好开除的证据可以申请赔偿
    回复于 2025-08-28 14:37: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即使你不在江苏省,也可通过拨打扬州江都区劳动保障维权热线 12333 或登录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官网进行线上投诉。同时,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委托律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扬州江都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外,若符合条件,还可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回复于 2025-08-29 09:14: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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