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我是浙江嘉兴的职工,今年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发放到公司,一共是7万多元。公司算上去年的年终绩效奖金后,认为我的月平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于是仅按我在岗期间的月工资发放,总计已发放5万元多。同时,按公司规定,员工年底前自行离职,不发放任何一点年终绩效奖金。 那么对我而言,我如果今年中途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在岗期间剩余的生育津贴发放给我呢?如果可以,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依据哪些法律条例追缴到位?如果与公司私下协商不到位,应该如何发起诉讼呢?

劳动争议浙江省-嘉兴市2025-08-27 09:23:43187*****276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6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8-27 09:34: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剩余生育津贴。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法定待遇,本质是补偿其生育中断劳动的收入损失,公司应将扣除已发放产假工资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你。你需准备产假证明、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可依据上述法律条例追缴。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8-27 12:18:25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