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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广东东莞市清溪镇铁松路390号开间狗肉店8月8号2:20另左右被人砸店和被打伤住院,原因是对方是刹狗卖肉的来我店要求我必须买他的狗肉不然就砸店。报警出警后当时没有抓人事隔三天才抓到人,我没有接受调解对方被行政拘留十天就出来了,没有赔偿我店被砸清单3838元,住院费2797.47和店休市半月左右的所有费用。现在要起诉不知道怎么做,请求律师帮助。

其他广东省-东莞市2025-08-26 02:45:2818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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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9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向东莞清溪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收集好警方笔录、医疗记录、店损清单等证据,撰写包含原被告信息、赔偿诉求及事件经过的起诉状,要求对方赔偿店损、医疗费及误工费等损失。
    回复于 2025-08-26 08:01:5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你的诉讼
    回复于 2025-08-26 09:11:0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8-26 09:49:4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准备好起诉状,写清双方信息、诉讼请求(包括店被砸损失3838元、住院费2797.47元及休市损失等)和事实理由;收集证据,比如店被砸清单、住院费用票据、报警记录等;然后去对方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立案,后续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就行。
    回复于 2025-08-27 23:48: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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