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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有土地被征用,村里每户有2个名额有失地保险补贴名额。我嫁过来之前是城镇户口,镇里说没资格,拿不到这个补贴,我老公考大学时迁出,毕业后又迁回来,镇里说只要出去过都没资格。我跟我老公户口都在公婆户口本上,之前村里分土地也都有我们的。请问这合理吗?

拆迁安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23 21:16:0415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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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说法不合理。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户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以集体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和老公户口在村里且有土地,应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失地保险补贴资格,镇里不能以你曾是城镇户口、老公户口曾迁出为由剥夺该权利。
    回复于 2025-08-24 08:25: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镇里说法不一定合理。虽然你之前是城镇户口、你老公户口迁出又迁回,但你们户口在村里且之前分地有份,说明是村集体成员,应享有相应权益。建议先和村里沟通,让村里出面与镇里协调解释情况;也可收集你们是村集体成员及分地等相关证据,向镇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说明情况争取权益。
    回复于 2025-08-27 11:58: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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