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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9月份自家因为总火不当,造成厨房着火。消防灭火过程中,消防水泡到楼下厨房。致使楼下厨房几块厨房板子瓢轻微。厨房棚顶有水渍。楼下重新装修,索赔拆除费,柜门费,大理石费,吊顶,人工费,还有出去住67天。每天150吃住钱。共计420 00。我们协商过。给予对方3000元赔偿。对方当时索要25000。因为协商不成对方起诉。变成赔偿42000,这场官司我们怎么答辩。

其他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25-08-21 17:49:0615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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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50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应该按损失的部分折旧后的价值赔偿,并不是支付全新装修费用。
    回复于 2025-08-21 17:51:4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2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需要根据对方的证据针对性进行反驳
    回复于 2025-08-21 18:42:4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答辩称,己方因用火不当引发火灾致楼下受损,愿承担合理赔偿责任,但对方主张的 42000 元赔偿金额过高,其中部分装修项目非因本次损害必需更换,住宿费用标准及天数也缺乏合理依据,应根据实际受损情况,按照市场价格及相关法律规定重新核定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5-08-22 09:56:1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从损失合理性答辩,指出对方索赔项目及金额过高,比如轻微损坏没必要全换,拆除、柜门、大理石等费用不合理;对于外出居住费用,67天时间过长且每天150元标准无依据。还可提己方已主动协商赔偿3000元,体现积极解决态度。建议申请对损失进行评估,按实际合理损失赔偿。
    回复于 2025-08-25 15:09: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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