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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0 头晕,眼睛痛,耳朵痛 赔偿

其他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5-08-20 23:30:3315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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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70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5-08-20 23:30:52 咨询他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66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被他人殴打了么还是?
    回复于 2025-08-20 23:59: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 2020 年 8 月 20 日因他人侵权行为导致头晕、眼睛痛、耳朵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受害人可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可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回复于 2025-08-21 08:44: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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