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骑电动逆向致人受伤,我们第一时间带伤者去医院拍片治疗,骨头没有受伤,只有皮外伤以及软组织挫伤。隔了两天就去交警大队处理这件事情,我们现场赔付她所有医药费以及误工费。因为她说过两天要去复查一下,所以当时没有签订结案协议。当天她是自行前往交警大队,且结束之后她还自己骑电动车回家,我们劝阻几次让她不要骑车,她不听我们劝阻。然后隔天说腿疼得厉害,叫了救护车去医院检查,后面又去做了核磁共振等一些检查。她说医生说她骨头有轻微磨损,让她休息,但是检查单上并没有写骨头磨损。她现在跟我们索赔一个半月误工费以及所有医疗费,医疗费3000左右,误工费4500。她是否存在过度医疗以及索赔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江苏省-南京市2025-08-20 16:10:30137*****29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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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3255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时间。若检查单未显示骨头磨损,她却据此做多项检查并索赔,可能存在过度医疗,其索赔合理性存疑,你可审查病历等资料判断检查治疗是否必要,或参考同类伤情治疗情况,对不合理部分拒绝赔偿。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5-08-20 16:11:0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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