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8月18日凌晨,在南京市某酒馆及随后被带至的酒店房间内。 2.我与一名刚认识的男性在酒馆饮酒,期间他多次有不轨举动均被我拒绝。后因醉酒被其以“分房休息”为由劝说并拉拽至酒店,在房间内遭其暴力强迫发生关系。我事后立即服用紧急避孕药并害怕冲洗了下身,他手机里有药盒、开房记录及打车记录为证。对方已于次日删除我的联系方式。有在场目击者但无直接联系。 3.咨询此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现有证据是否足够报警立案?除报警外,向其学校举报是否可行?
其他江苏省-南京市2025-08-20 12:45:39150*****99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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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8158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刑法》规定,该男性趁你醉酒将你拉拽至酒店并暴力强迫发生关系,此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现有证据如对方手机里的药盒、开房记录、打车记录等可作为部分证据,虽冲洗下身可能影响部分证据提取,但仍建议尽快报警,由警方调查收集更多证据,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向其学校举报并非不可行,但报警是更直接有效的方式,能让警方及时介入调查处理该涉嫌犯罪行为。江苏本地律师,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5-08-20 16:27:1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