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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上班白天工作时长12小时,晚上夜班12小时,上两天白班两天夜班然后休息两天 公司给我们点时长是白天除开两顿饭的时间 白天算10个小时的工作时长,晚上是11小时,一个月20天上班10天休息总计一个月工作时长210个小时,请问是否违法?能要求工作超时的赔偿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20 10:55:2815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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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63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20 10:55: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 44 小时,每月加班一般不超 36 小时。你一个月工作 210 小时,已超法定工时标准,公司行为违法。你可按平日 150%、休息日 200%(若未补休)的标准要求公司支付超时工作的加班工资。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8-20 11:05:1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28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每天8小时之外加班费可以要求支付
    回复于 2025-08-20 11:18:1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2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20 14:03: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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