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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哈尔滨的,刚上班时候单位没给交养老保险,现在想补,社保局说得有法院判决书,然后我们走法院了,法院判决书写的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不受理,咋回事呢

劳动争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5-08-20 09:38:4013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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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1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劳动关系确认之后,直接去社保局要求补交
    回复于 2025-08-20 09:40: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的征缴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责,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引发的争议通常属于行政争议而非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法院虽判决存在劳动关系,但对养老保险补缴事宜不予受理,你可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由其责令单位限期缴纳。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8-20 09:43: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20 10:29:3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7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社保问题法院是不会管的,如果法院认定了存在劳动关系,那就可以直接去找社保局
    回复于 2025-08-20 10:37:1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法院不受理可能是因为社保补缴问题通常被认为是行政范畴,不属于法院民事受理范围。你可以拿着法院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书,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说明情况,要求其督促单位补缴。若社保经办机构不处理,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督促单位为你补缴养老保险。
    回复于 2025-08-24 21:00: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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